從2011年1月開始,企業(yè)管理部要求公司所有新建項目編制目標成本計劃書要分階段,每份目標成本計劃書必須由以下部分組成:基礎部分(指有地下室的項目)、主體結構部分(有地下室的項目指地下室頂板以上部分,沒有地下室的含普通地下基礎)、裝修部分、室外部分(指有室外道路、綠化的項目)。
對于項目的措施費,有相關子目的隨著相關子目歸類,整個項目應計取的大機進退場費和垂直運輸費等并入主體結構部分計取。
由于每個建設項目從基礎、主體、裝修到室外,各階段的盈利水平是不同的,為了加強項目階段性考核,合理確定各項目上繳管理費比例,真實地反映項目各階段的盈虧狀況,以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完成責任目標,各個項目編制的成本計劃也應該隨著施工的不同階段有所變化。
企業(yè)管理部 王潔/報道